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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报道:提交给ADOR代表闵熙珍的成员父母意见书
- 日期:2024年3月31日(意见书)、2024年4月3日(抗议邮件)
- 相关方:NewJeans成员父母(法定代理人)、ADOR代表闵熙珍、HYBE、Belift Lab
- 事件核心:针对HYBE旗下新团与NewJeans的相似性争议及HYBE内部对待问题提出正式抗议与要求。
🔗 [独家] NewJeans父母不信任方时赫的原因..ADOR事态的起点 ① 🔗 [独家] NewJeans父母“方时赫,连NewJeans成员们的招呼都不回应…” [全文] ②
以下是闵熙珍代表于4月3日发送给HYBE的邮件全文。
致 HYBE 株式会社代表理事朴智元及 BELIFT LAB 株式会社代表理事 OOO 钧鉴:
本公司收到了作为艺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们发来的如下内容的信函。根据本公司与艺人签订的专属合约第1条、第2条、第5条及第11条,本公司有义务和责任对这些要求采取措施。
请就提出的所有事项一一作出答复。
此外,为了将关于此内容的透明书面沟通记录在案,已将父母们纳入本邮件的抄送人,因此请以回复全部收件人的方式给出意见。
此致 ADOR 株式会社代表理事 闵熙珍 钧鉴:
📜 意见书全文(2024年3月31日)
作为金玟池(MINJI)、Hanni Pham、姜海粼(HAERIN)、Marsh Danielle、李惠仁(HYEIN)(以下简称NewJeans)的父母及法定代理人,我们于2024年3月31日向ADOR株式会社的闵熙珍代表理事提交如下意见书。
[主旨]
我们对近期HYBE旗下其他厂牌出道的团体(以下简称“该团体”)在概念(照片、音乐视频等)、造型、编舞等方面与NewJeans存在诸多相似点并引发争议一事,深表忧虑。
[具体内容]
- 刻意模仿的嫌疑:这种相似性看似是HYBE/Belift Lab有意策划模仿的结果。从概念照、造型、MV拍摄场景、编舞到自制内容等一系列环节,以及雇佣了无其他偶像工作经验、仅专职负责NewJeans出道时期的staff等,都让人难以否认其意图性。
- 大规模相似内容与市场反应:与NewJeans相似的内容已被大量生产,消费者中广泛流传着“NewJeans复制品”、“抄袭”等质疑。在NewJeans出道仅1年8个月后,同属一个母公司的其他厂牌如何能策划出一个刻意让人联想到NewJeans出道时期的团队,我们对此深表遗憾。
- 对企划逻辑的质疑:最重要的是,出道时间相差无几时,本应以性格不同的团队攻略不同市场为常识。我们好奇在同一屋檐下进行如此非常识性企划的原因是什么。据我们所知,ADOR并未参与或协助此过程。
- 营销手段的问题:不仅如此,我们认为以巧妙比较与NewJeans相似性的方式营销新人团队是更大的问题。ADOR是否曾允许(对方)使用完全相同的舞蹈动作?
- 对NewJeans品牌与成员的损害:若此情况持续,NewJeans的名誉和品牌价值受损是显而易见的。大众指出两队相似性并进行反驳的情况下,接连产生不必要的比较和各种争议,NewJeans积累的成就可能在此过程中受损,成员们正遭受严重的精神伤害。不仅是成员们,家人们也对几乎所有与NewJeans相关的报道和SNS上都被连带提及该团体感到极度疲劳,甚至因无法阻止而产生无力感。NewJeans被利用于不必要的比较分析,令人心痛、受伤且痛苦。
- 具体事例:
- 该团体一则因未标注海外编舞师署名而引发抄袭争议的TikTok视频下,令人惊讶地出现了无数条写着“还以为是NewJeans”的点赞评论。该视频浏览量也很高。可能会有人看了该视频误会是NewJeans做错了事。
- 在该团体的自制内容中,也存在可能被引用为八卦的提及内容,我们认为极不妥当。正如所担忧的,相关八卦被生产出来,并在某社区发现了嘲笑NewJeans的内容。最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内容全部由HYBE内部制作团队制作、编辑,却未被过滤。
- 对HYBE/Belift Lab意图的质疑:Belift Lab / HYBE是没有保护NewJeans及各成员品牌价值的打算吗?
- HYBE内部的不当对待:之所以不认为是杞人忧天,是因为匪夷所思的情况屡屡发生。我们很疑惑,每当NewJeans成员在公司内遇到方时赫议长时,方议长为何装作不认识成员们并回避打招呼。
- 起初听到孩子们说“可能是没认出来吧”,我们曾怀疑并多次确认。但这种事发生了数次,且在不同日期、不同地点也有过单独两人相遇的情况,那是不可能认不出是NewJeans成员的情境。
- 即便不知道是NewJeans成员,如果有人先打招呼,回应也是基本的礼貌吧。在公司里互相打招呼是那么困难的事吗?听到孩子们说因被无视而在电梯里尴尬发呆、感觉到对方故意装作没看见、有成员感觉对方刻意避开等不止一两次的事例,作为父母,我们对这种幼稚且令人难以置信的情况感到震惊,一时不知该如何安慰孩子们。成员们不过是初中生、高中生的年纪。
- 过往承诺的违背:无法理解的处理方式不止于此。NewJeans成员们过去听到作为HYBE第一个女团的提议和承诺后,与SOURCE MUSIC签订了练习生合约,随后在项目拖延期间,未从SOURCE MUSIC得到任何说明,只能茫然等待。那时传来了该团体签约的消息。最终,与签约时对我们做出的承诺不同,其他团队作为第一个团队出道了。
- 过去HYBE违背的第一个女团承诺,以及SOURCE MUSIC练习生时期对NewJeans成员们的无限期等待/搁置状态,是无法忘记的噩梦。甚至有成员因在SOURCE MUSIC的艰难过程而想要放弃出道。
- 根本原因与正式要求:我们认为目前撼动各粉丝社区和SNS的抄袭争议,不过是HYBE一直以来展现的不公平待遇和不透明沟通所导致的结果之一。
- 我们反对仅因同属HYBE旗下厂牌,就在HYBE需要时,有意将NewJeans用作吸引注意力的策略。对于HYBE/Belift Lab的这种宣传方式,尽管ADOR未参与或事先达成任何协议,却在未经请求或协商的情况下擅自推进,我们表示遗憾并要求纠正。
- 从过去到现在所经历的,乃至此次信函中未能尽述的内容,作为NewJeans的法定代理人,我们认为很难恢复对HYBE已破裂的信任。
- 由于HYBE不尊重NewJeans的情况已通过多起事件变得明确,我们担心未来HYBE将如何利用NewJeans,又会模仿NewJeans的什么。
- 因此,我们怀着沉痛的心情,正式向负责NewJeans管理合约的ADOR闵熙珍代表理事请求,阻止HYBE/Belift Lab对NewJeans的侵害活动并保护其品牌价值。
- 根据2022年4月21日签订的专属合约,ADOR应忠实履行管理服务,使NewJeans的才能和资质得到最大发挥,并尽最大努力使利益最大化,从而谋求相互利益。我们强烈要求采取最佳措施,根除由HYBE引发的持续抄袭争议及利用此事的营销活动。
- 同时,希望您促使HYBE,保护NewJeans所具有的价值,并让她们的潜力得以发挥,不是通过窃取现有作品并用于宣传的非伦理方式,而是让不同厂牌基于各自的新想法进行多样创作,共同革新音乐产业。
- 对领导力的质疑:我们在出道 showcase 报道中读到,该团体成员们表示“方时赫制作人仔细监控练习视频并给予反馈”,报道称方时赫议长进行了整体制作。如果不是别人而是议长亲自制作,理应考虑公司现有团队而采取差异化战略,即便无意中发现有重叠内容,也应立即纠正。但看采访报道,给人纵容、默许甚至主导的印象,不得不对HYBE的伦理意识提出疑问。
- 随着NewJeans的成功改变K-POP潮流,“男版NewJeans”关键词产生,模仿日益增多。在此情况下,非但没有考虑守护独特性,反而以最严重的形式附和此潮流,我们对此表示强烈谴责。
- HYBE作为K-POP行业的领导者,理应为旗下厂牌艺人提供常识性的健康环境。
- 诉求:就以上事项,请向HYBE提出强烈抗议,我们期待得到答复和纠正措施。
2024年 3月 31日 NewJeans法定代理人 全体
⚖️ ADOR立场与要求(闵熙珍代表邮件补充)
就上述内容,ADOR明确声明,从未从HYBE/Belift Lab收到过任何关于该团体内容的相关协作请求,也未曾就提出的问题进行过协商、妥协、确认或接受。
并且,ADOR同样作为著作权人、制作方,对于品牌侵害问题感到极为不悦。对于未经子公司许可、协商、请求、同意便抄袭并直接使用编舞、模仿概念、擅自利用艺人姓名和议题等行为,急需HYBE及相关厂牌的答复及相应措施,请尽快回复。
🔍 对行业现象的批判
在“标杆管理”的外衣下,因相似性获得关注后,随即逐渐强调差异,巧妙引导氛围和流向,待日后人气上升后便以“不知道”应对,此类行为的泛滥,可谓是此行业中以模仿为基础的典型不健康案例。
讽刺的是,如今连大众都知道,越是意图抄袭,越不会100%完全复制所有东西。
太多的巧合堆积重复,那就不再是巧合,而是必然。因为存在整体脉络和情境所揭示的真相,我们明确告知,这并非能用十件事中一两件不同点作为借口来辩解和回避的问题。
📊 舆论影响与担忧
正如某乐评人在评论该团体专辑时用了“闵熙珍流”、“闵熙珍 like”来表达,在该团体的出道宣传中,无人能否认NewJeans的影子。并且,所有人都知道,该团体因此番被不必要地牵扯出来的NewJeans的提及量而获得了病毒式传播。
不考虑NewJeans或ADOR将承受的损失,利用与NewJeans完全无关的话题来扩大提及量的方式固然有问题,但更令人警惕和担忧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对是否抄袭的分辨力可能被稀释,当大众对过度的病毒营销感到厌烦时,稍作一些变化,接下来便会形成“看吧,我就说不一样”的另一种舆论。
💬 对行业伦理的呼吁
巧妙利用并试图推卸责任的意图,在伦理上可能是更大的问题。 因为这种行为会挫伤尝试新事物的创作者的意志,合理化模仿,只让人做安全的选择,从而使行业变得平庸。 俗话说,“模仿成功的团队和作品就行了”,谁还会费心冒险去尝试新事物呢?
方时赫议长曾说过:“对于音乐产业的不合理、不公正,我无法视而不见”,“我感到那种愤怒成了我的使命”。
如果HYBE声称自己真的对音乐产业的不合理、不公正感到愤怒,并关心音乐产业从业者得到正当评价和应有待遇,那么应该反省自己目前是否正在这样做。
因此,理应将此次该团体的抄袭争议、所谓的“引战营销”事件,视为为了健康创作环境而必须改变的课题。
🏢 对母公司行为的质疑
不仅看不到对其他创作者作品的尊重,就连业内人士也感到疑惑,发来无数询问和联系。其他公司发生的类似事件我们也严肃看待,母公司这算是什么情况?
这只能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横暴”来解释。
您所说的行业不公和愤怒,是在向谁呼喊?
我所理解的多厂牌体制的原本目的,是尊重多样创作活动、开拓新路以创造更多可能性,而非母公司可以随时随意取用子公司东西的协议。
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企业伦理,还会导致行业倒退、阻碍多样性,最终对HYBE并无益处。
📄 依据与要求反馈
HYBE的RW文档中提议如下: “即使存在反对或不方便的情况,也会反馈对公司有帮助的意见或想法。通过公开讨论或文档提出反对意见。(解释/说服反对意见,必要时利用数据和依据资料。)”
附上ADOR汇总的内容。 此事情境明确,并非需要争论是非之事,故主要以大众反应为主进行了筛选。
请尽快反馈。
2023年 4月 3日 ADOR 株式会社代表理事 闵熙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