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审理法院: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第12民事部
  • 辩论期日:2026年8月21日,第7次辩论期日(终结期日)
  • 原告:Source Music
  • 被告:闵熙珍(前ADOR代表)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第12民事部于2026年8月21日,针对原告Source Music对被告闵熙珍(前ADOR代表)提起的5亿韩元损害赔偿请求诉讼进行了第7次辩论期日。

本次期日讨论了针对近期提交的事实确认书撰写人是否进行追加证人讯问,以及关于第三方持有的KakaoTalk对话资料等的文书提交命令申请。法庭决定不进行追加证人讯问,并驳回了文书提交命令申请,在听取原被告双方最终辩论后宣告辩论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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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概要

  • 法庭: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第12民事部
  • 期日:2026年8月21日,第7次辩论期日
  • 原告:Source Music
  • 被告:闵熙珍

📌 追加证人讯问与否

法庭决定不就近期提交的事实确认书进行追加证人讯问。

原告主张,为确认事实确认书的内容及真实性成立与否,有必要将作出相关陈述的人传唤为证人进行讯问。

被告反驳称,在原被告双方已提交超过10份事实确认书的情况下,若对各撰写人逐一进行追加证人讯问,审判可能不必要地长期化。被告表示不另行申请证人讯问,并请求法庭基于迄今提交的书面材料及证据进行判断。

法庭决定在不进行追加证人讯问的情况下,综合审查所提交的事实确认书及其他证据进行判断。

📌 文书提交命令申请

法庭驳回了原告以要求提交第三方KakaoTalk对话资料等为目的提出的文书提交命令申请。

文书提交命令是法院责令持有诉讼所需特定文书的个人或机构提交该文书的程序。法庭判断认为,原告要求第三方提交私人对话资料的权利难以获得认可。

针对被告提出的另行文书提交命令申请,也以难以确认被告是否持有相关文书等理由被驳回。

📌 被告最终辩论

  1. 争点范围及言论虚假与否
    被告方主张,本案核心在于与品牌化及NewJeans成员选拔、‘HYBE首个女团’出道承诺、练习生被忽视及出道告吹相关的言论是否虚假。同时指出,由于与案件直接关联性较低的陈述和证据被提交,导致审判长期化,并表明应以问题言论及支撑该言论的资料为中心进行判断。
    被告方主张,问题言论不能视为虚假事实,主张言论虚假的原告应以客观资料予以证明,但并未完成充分举证。

  2. 品牌化及NewJeans成员选拔
    被告方主张,能够佐证当时Source Music的品牌化及NewJeans成员选拔过程实际状况的客观证据并不充分。据此,被告主张不能将“被告亲自选拔NewJeans成员”相关言论断定为虚假。

  3. ‘HYBE首个女团’出道承诺
    被告方主张,NewJeans成员及其父母也认知到将以‘HYBE首个女团’出道的承诺。相关材料中明确记载了候选练习生曾获得此类承诺的内容,这同样被作为依据。此外,当时HYBE实际上仅将NewJeans出道组作为女团进行准备,因此成员及父母期待NewJeans以‘HYBE首个女团’出道是自然而然之事。
    被告方还表明立场称,考虑到LE SSERAFIM未经事先协商而率先出道的情况,可以认知到原有出道计划已被取消或变更。

  4. 关于练习生被忽视及出道告吹的言论
    被告方主张,NewJeans成员在出道准备过程中约6个月未获得适当的评价结果等反馈,成员及父母也提及了此事。此外,在长期准备出道期间若有其他女团率先出道,成员及父母担忧NewJeans出道告吹的可能性是自然的反应,因此“成员被忽视”或“出道险些告吹”相关言论亦不属虚假。

📌 原告最终辩论

  1. 被告主张与内部资料
    原告指出,被告的最终辩论方向与通过诉状及准备书状所形成的既有争点有所不同。
    原告还主张,已提交多份与被告言论相悖的客观内部资料,因此应综合审查被告在选拔过程中实际参与的范围、NewJeans出道顺序确定的过程、练习生管理情况等。

  2. 品牌化及NewJeans成员选拔
    原告以过去曾培养所谓‘中小偶像奇迹’的偶像并在K-Pop市场取得成果为由,主张“Source Music品牌化未得到妥善落实”相关言论与事实不符。同时强调,“被告亲自选拔NewJeans成员”相关言论亦属虚假事实。
    原告表明立场称,已提交能够展示被告在选拔过程中实际参与范围的客观资料,应将该资料与被告言论进行对照判断。

  3. 出道顺序与练习生管理
    原告主张,NewJeans与其他女团的出道顺序系根据当时公司内部程序及情况而定,不能视为违反既有承诺。
    成员的评价及管理过程亦未达到可称为‘忽视’的程度,且“NewJeans出道险些告吹”相关言论中亦包含虚假内容。

  4. KakaoTalk对话与言论意图
    原告主张,被告当时与巫俗人进行的KakaoTalk对话内容揭示了问题言论的背景与意图。
    原告请求法庭不应只单独审视问题言论,而应结合相关对话及事件前后情况,综合判断被告系基于何种认知与意图作出相关言论。

📌 辩论终结

法庭在听取原被告双方最终辩论后宣告辩论终结。

法庭表示将综合审查原被告双方提交的书面材料及证据进行判断。宣判日期当日未予指定,将另行确定。

📌 核心争点整理

在最终辩论中,被告将争点压缩为与品牌化及NewJeans成员选拔、‘HYBE首个女团’出道承诺、练习生被忽视及出道告吹相关的言论是否虚假。

相反,原告主张,为判断问题言论是否属于事实陈述及其内容是否虚假,应结合内部资料及相关对话等事件整体情况予以审查。

被告主张,从NewJeans成员及父母的认知、当时的出道准备情况、选拔及练习生管理过程来看,问题言论不能视为虚假。原告则反驳称,客观内部资料证实了实际选拔、出道及管理过程与被告言论所述不同。

法庭表示将综合审查原被告双方提交的书面材料及证据进行判断。

📌 后续日程

  • 辩论进展:2026年8月21日终结
  • 宣判日期:另行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