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1庭
  • 期日:2026年7月23日,鉴定期日(第四次辩论期日)
  • 原告:ADOR
  • 被告:丹尼尔、丹尼尔母亲、闵熙珍
  • 请求金额:331亿韩元规模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1庭于2026年7月23日,就ADOR针对丹尼尔、丹尼尔母亲、前ADOR代表闵熙珍提起的331亿韩元规模违约金(合同违反制裁金)及损害赔偿请求诉讼,进行了第四次辩论期日及鉴定期日。

当日,原告ADOR主张的活动停止损失评估所需的鉴定人(法院为计算损失额指定的专家)出庭。ADOR方面主张应推算NewJeans维持原有增长势头并正常活动时的销售额;而被告方面则反驳称,若不反映闵熙珍制作能力缺失、各成员责任范围以及娱乐产业的不确定性,鉴定结果可能沦为脱离现实的“想象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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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概要

  • 审判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第31庭
  • 期日:2026年7月23日,鉴定期日(第四次辩论期日)
  • 原告:ADOR
  • 被告:丹尼尔、丹尼尔母亲、闵熙珍
  • 请求金额:331亿韩元

📌 逸失利益与鉴定程序

“逸失利益”指若无问题行为本可预期获得的收益。本案中,这相当于NewJeans若按专属合同活动,ADOR通过唱片、演出、广告等预计获得的金额。

然而,由于涉及计算并未实际发生的销售额,核心在于将何种情况视为“正常活动状态”。是按过去销售额增长趋势延续计算,还是反映闵熙珍及主要工作人员离开后的现实,损失额将因此产生巨大差异。

💬 原告方主张

  • 基于过去增长趋势的销售额推算:ADOR方面认为,NewJeans自2022年出道后已成长为知名艺人,充分证明了活动能力与市场性。若无合同违反与活动中断,应能维持原有增长势头,创造可观的唱片、演出、广告销售额。并援引大法院判例:鉴定时应基于正常状态下的收入趋势,而非考虑因偶然、非正常因素(如纠纷)导致的收入减少。

  • 闵熙珍缺席不可作为减额因素:ADOR方面主张,获得人气的主体并非制作人,而是作为艺人的NewJeans。即便闵熙珍在成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能力与成果已内化于ADOR与NewJeans。公司拥有支持组织与工作人员,并可聘请外部制作人,因此寻找新制作人并适应的过程不应作为减额因素。

  • 计算NewJeans五名成员整体销售额损失:本诉讼不仅包括丹尼尔违反专属合同的责任,还涉及闵熙珍诱导五名成员离开的不法行为责任。因此,鉴定人应首先计算因五名成员全体不活动所导致的销售额损失。对每位被告的请求金额,待鉴定后再行确定。

💬 被告方主张及反驳

  • 娱乐产业的特殊性:被告方反复强调,娱乐产业并非制造业,过去销售额不会恒定重复。艺人状态、人气、制作方向、所属公司支持、市场潮流均会导致业绩大幅波动,因此不能仅凭过去增长趋势简单推算未来销售额。实际上ADOR销售额最高峰时期正值闵熙珍负责制作。NewJeans的成果是五名成员、闵熙珍的执导、协助工作人员以及ADOR支持相互融合的结果。

  • 闵熙珍及原有制作体系的缺席:被告方指出,ADOR主张逸失利益的期间,正值闵熙珍卸任制作人,且协助她的主要工作人员也多数离开公司之后。难以假设原有制作、运营体系得以维持。制作并非换人即可实现,需要相当时间与公司全力支持才能扎根并产出成果。NewJeans至今无法正常活动,本身便反证了制作的困难,该期间内很可能未产生销售额。

  • 丹尼尔个人责任范围:丹尼尔方强调,NewJeans成员各自与ADOR签订专属合同,并各自通知解约,是独立当事方。不应将其他四名成员不活动的损失算作丹尼尔的责任,鉴定应以其他四人正常活动,仅丹尼尔一人缺席时产生的损害为前提。

  • 鉴定前提的不明确性:被告方指出,若鉴定前提不明确,结果可能沦为主观想象而非客观计算。NewJeans人气能维持多久、各成员魅力与影响力几何、闵熙珍个人能力在销售额中占比多少,均是无法量化的未知领域。若认定在闵熙珍及主要工作人员缺席的情况下仍能实现以往业绩,鉴定结果可能被夸大。

  • 纠纷前状况与鉴定标准:闵熙珍方主张,应同时考虑鉴定对象期之前,即2024年6月日本东京巨蛋粉丝见面会后NewJeans活动实际上已停止的情况。并要求鉴定人具体说明采用何种标准与修正值。

🔍 核心争议

审判部整理的双方差异:原告方认为应以NewJeans步入正轨的2023~2024年为基准,2025年销售额仍将维持或增长;被告方则认为此后与闵熙珍的关系事实上已终结,需重新审视。

审判部表示,填补这一空白需依靠逻辑、案例及客观数据。若娱乐产业本身无适用标准,则必须设定条件,并细致构建论据以推导结论。必要时可向其他娱乐公司索取资料,但须注明出处。

🔍 鉴定资料收集

鉴定人表示,为获取资料可能需要与ADOR相关人员面谈或访问公司。

审判部予以批准,但要求被告方律师必须陪同,共同听取对话内容。同时,除ADOR营业秘密外,被告方事后有机会提出反驳。该程序旨在确保鉴定不基于单方说明进行。

🔍 核心争点整理

本次期日的核心并非单纯计算过去销售额,而是首先确定NewJeans在何种条件下能够“正常”活动。

ADOR方主张NewJeans是具备独立活动能力与人气的组合,即便没有闵熙珍也能延续增长趋势。被告方则反驳称,NewJeans的成果是闵熙珍执导、主要工作人员及ADOR支持共同作用的结果,体系瓦解后无法假设同等销售额。

此外,NewJeans全体五名成员的损失与丹尼尔个人责任需划分至何种程度,亦为留待解决的争点。即便计算出整个销售额损失额,该金额并非直接等同于每位被告的赔偿额,具体责任范围将由审判部另行判断。

📅 未来日程

  • 第一次鉴定报告提交目标日:2026年9月10日
  • 下次辩论期日:2026年9月10日
  • 追加辩论期日:2026年10月22日下午
  • 推进方向:鉴定人将以9月10日为目标提交第一次鉴定报告,进行资料收集与分析。若需补充资料或时间,将向审判部说明不足之处及延期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