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26-06-04
  • 事件:原告请求金额变更
  • 当事人:ADOR(原告)诉 丹尼尔、闵熙珍、丹尼尔母亲(被告)
  • 关键动态:原告于2026年6月2日提交申请书,修改诉讼请求金额。

📉 诉讼金额变动

原告(ADOR)方面于2026年6月2日向法院提交了《诉讼请求及理由变更申请书》。随后,经2026年6月4日法院案件查询系统确认,该案的原告请求金额已从此前的430亿9,314万韩元下调为330亿9,314万韩元,缩减幅度达100亿韩元

  • 原始请求金额(截至2026年1月12日):43,093,140,000韩元
  • 变更后请求金额(截至2026年6月4日):33,093,140,000韩元
  • 差额:10,000,000,000韩元(100亿韩元)

🗂️ 相关司法记录

以下为法院系统检索记录截图,印证了上述金额变动。

2026年1月12日 原始金额确认

1
注:截图时间戳为2026年1月12日

2026年6月4日 金额变更确认

2
注:截图时间戳为2026年6月4日

💡 法律要点分析

  • 金额下调性质:原告主动缩减请求金额,可能基于对实际损害证明难度的评估,或为了降低诉讼费负担(诉讼费通常按请求金额比例计算)。
  • 争议焦点:该案核心仍围绕对被告(丹尼尔、闵熙珍及其母亲)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涉及违约、名誉权或商业利益损害等指控。金额调整不改变诉讼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