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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R,就‘NJZ’商标注册提交‘信息提供书’直接介入
🔗 原文链接:ADOR,直接介入‘NJZ’商标注册…以‘信息提供书’应对
在通报专属合约解除后,寻求以新组合名“NJZ”展开活动并申请了商标的NewJeans,其所属公司ADOR事后进行干预的事实已得到确认。
经确认,ADOR于1月28日,针对NewJeans成员(Minji, Hanni, Danielle, Haerin, Hyein)申请、目前正在审查中的“NJZ”商标共56个申请号,分别提交了商标信息提供书。
商标信息提供是一项任何人都可以使用的制度,旨在向审查员告知申请商标可能与现有商标产生混淆或存在不正当目的的可能性。 ADOR方面对NJZ商标提交信息提供,其目的也被认为是让审查员意识到,该标识并非独立的全新品牌,而是与现有NewJeans的声誉相关联,可能引发混淆。鉴于此前法院判决已确认NewJeans与ADOR之间的专属合约有效,此举被解读为为防止NJZ商标注册及不正当使用可能性的先发制人措施。
……(中略)……
此后,同年10月30日,在NewJeans与ADOR的专属合约有效确认诉讼中,ADOR胜诉。除12月29日被解约的Danielle外,其余NewJeans成员均表明了回归所属公司的意愿。 在此过程中,NewJeans的“NJZ”相关社交媒体账号已全部被删除,仅剩下“已申请的商标”处于待定状态。
剩余的商标权问题,随着成员们表明全员回归意愿,外界曾预测可通过ADOR要求成员们撤回商标申请的方式来解决。然而,商标申请属于个人权利,而且就NJZ而言,5名成员均为申请人,因此若其中任何一人拒绝撤回申请,就无法强制其执行。
在当前情况下,正在与ADOR进行430亿韩元违约金及损害赔偿诉讼的Danielle,很难轻易接受ADOR要求撤回商标申请的要求,这一观点占上风。
综合这些情况,ADOR似乎并非选择直接控制申请本身,而是采取在审查阶段提出异议的方式进行应对。因为即便撤回申请,日后仍可就同一内容重新申请,但若通过提交信息提供书在审查阶段就留下问题记录,则不仅能降低重新申请的可能性,甚至能降低以他人名义申请、海外申请等商标注册的可能性本身。
📌 证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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