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为非营利性存档项目,所有内容仅供学习交流。特别鸣谢:njzrecord.com
Source Music – 闵熙珍诉讼 第二次辩论期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第12民事部举行了Source Music针对前代表闵熙珍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的第二次辩论期。
Source Music方面准备了约20分钟的演示文稿(PT)以进行辩论,但被告方请求对包含“KakaoTalk内容”的证据不予公开。
法庭表示:
“如果是通过侵犯通信保护秘密获得的资料,则难以采纳。可以公开,但会限制引用被告提出异议的部分。不过,无法阻止(原告方)进行主张。” “但在本次辩论中,对于主张该部分是通过个人间非法手段获取的部分,将限制辩论。”
闵熙珍方面主张:
提出抗议称:“如果进行辩论,演示文稿中包含了KakaoTalk信息怎么办?”
法庭表示:
“会加以限制。如果需要去掉KakaoTalk信息(进行辩论),将重新安排日期。”
Source Music方面主张:
“该证据并非首次公开。在民事诉讼中,关于违法证据的违法性,连最高法院都没有相关判例,在开庭前夕这样提及是否恰当,令人质疑。这些是事先获得收集同意的资料,与偷偷拿走手机获得的资料性质不同。” “我们理解(被告)对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存有疑虑。难道不应该先就‘能否使用’的争议得出结论,再对此进行说明吗?”
法庭表示:
“如果包含该部分的演示文稿有困难,将安排下次日期。” “从法理上看,难道能以审判之名允许一切吗?即使是民事诉讼,也不允许(使用)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他人间的对话或通信内容。” “(我们)并非表示不采纳,而是说,如果能够证明其作为前提证据的违法性尚未达到无法采纳的程度,我们就会采纳。我们并未表明绝对驳回或采纳的立场。” “关于被告指出的KakaoTalk对话,在进一步确认KakaoTalk获取途径等相关资料后,将决定是否采纳为证据。今日的辩论命令排除该部分,仅就其余部分进行辩论,并告知不允许引用或提出被告提出异议的KakaoTalk内容进行辩论。”
法庭决定: 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决定将于2025年6月27日再次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