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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行使禁止假处分(2024카합20635)审问日期进展
- 案件类型:表决权行使禁止假处分申请
- 审问日期:2024年5月17日
- 审问时长:约1小时30分钟
- 审理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50部
- 申请方:闵熙珍代表
- 被申请方:HYBE
⚖️ 审问概要
本次审问围绕闵熙珍代表针对HYBE提起的表决权行使禁止假处分申请展开。双方就闵熙珍代表职位的解任理由、是否存在违反股东间协议及背信行为等核心争议点进行了辩论。
💬 申请方(闵熙珍方)主张
- 任期依据:股东间协议明确规定其代表职务任期为5年,HYBE主张的经营权夺取企图仅是对KakaoTalk对话内容进行剪辑拼凑的无稽之谈,本人并无此企图,故不构成解任事由。
- 关于二次内部举报:HYBE主张闵代表的二次内部举报邮件构成使ADOR价值受损的背信嫌疑。然而,作为代表理事,放任NewJeans权利受侵害才是背信,试图纠正此问题不构成背信。这反而是忠实履行了善管注意义务。所有质疑均有合理依据。
- 刑事控告反驳:HYBE提起的刑事控告内容荒诞,除KakaoTalk对话外无其他证据,本人已尽到善管注意义务。
🛡️ 被申请方(HYBE方)主张
- 解任条款:股东间协议规定,若闵代表对ADOR造成100亿韩元以上损害或存在背信、侵占等违法行为时,可要求其辞职。
- 无维持职务义务:只要解任事由存在,便无合同义务维持其代表理事职务。
- 违反股东协议:协议要求不得对旗下厂牌造成损害,但闵代表存在无数违反行为(依据KakaoTalk信息,包括提出“ILLIT抄袭NewJeans”主张、对NewJeans成员态度反复无常、实质上对成员进行煤气灯操纵、在准备夺取经营权过程中利用成员父母、谋划解除NewJeans专属合同并提起侵权诉讼以使ADOR成为空壳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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