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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熙珍代表申请禁止行使解任议案表决权之假处分(2024카합20635)
- 日期:2024年5月7日
- 申请方:ADOR代表 闵熙珍
- 被申请方:HYBE
- 管辖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
- 案件编号:2024카합20635
- 核心诉求:禁止HYBE就闵熙珍代表解任议案行使赞成表决权
⚖️ 案件概述
与韩国最大唱片企划公司HYBE陷入纠纷的ADOR代表闵熙珍,于7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交了针对HYBE的假处分申请,要求禁止其就闵代表解任议案行使表决权。ADOR是HYBE旗下专门负责人气女团NewJeans的厂牌。
📜 申请方主张
当日,闵代表方的法律代理人世宗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
“HYBE曾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解任成功引领ADOR经营及NewJeans成功的闵熙珍代表董事兼内部董事的议案,此举违反了HYBE与闵代表之间签订的股东协议。”
同时,该律所进一步阐明:
“基于股东协议履行请求权这一被保全权利,HYBE不得就闵代表的解任议案行使赞成表决权。”
🔍 核心法律争议点
本案的核心法律争议点在于:
- 股东协议效力:HYBE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解任议案,是否构成对既有股东协议的违反。
- 表决权限制:能否以股东协议履行请求权为依据,通过假处分程序临时限制特定股东(HYBE)就特定议案(解任闵熙珍)行使表决权。
- 经营权与公司治理:此次法律行动是HYBE与ADOR管理层之间围绕NewJeans品牌控制权及公司经营方针的深层纠纷在司法程序上的体现。
📌 证据来源
- 闵熙珍向HYBE申请“禁止行使代表解任表决权”之假处分: 原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