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2 ADOR官方立场全文

ADOR发布官方立场,澄清关于经营权夺取、金钱补偿、内部举报及审计过程等事实关系


  • 立场发布时间:2024年5月2日
  • 发布主体:ADOR
  • 核心诉求:澄清HYBE主张中的多项不实信息,还原事实真相。

📌 前言:再次澄清的遗憾与必要性

在NewJeans新专辑发布的重要时期,不得不再次就非艺人相关事宜表明立场,我们深表遗憾。

ADOR曾在多次与媒体的沟通中,请求HYBE克制其传播非艺人相关议题的媒体活动,以免NewJeans努力的价值受损。HYBE也曾表示不会反驳闵熙珍代表的记者会。然而,未过一日,HYBE便再次通过媒体重启反驳,对此我们深感失望与遗憾。

即便在HYBE反驳之后,ADOR为不影响艺人活动并保护其价值,未做任何回应。但持续未经确认的议题加剧了公众的困惑,因此,ADOR决定就当前引发争议的部分阐明准确的事实关系。

⚖️ 1. 关于经营权夺取

HYBE主张的“经营权篡夺”是毫无根据的空洞主张。其作为依据提出的资料,也并非以夺取经营权为目的,而是在与HYBE持续冲突中产生的“想象”。我们再次明确声明,与此相关的任何具体计划或行动均不存在。

审计开始后,黑色舆论战加剧,因极度担忧闵熙珍代表安危的副代表,曾找到HYBE主要经营层,请求停止单方面的舆论战。但HYBE经营层表示现在不是担心闵熙珍代表的时候,并说出“若被起诉,你作为实务负责人被断尾求生,如何承担需要赔偿的损失金额”、“想想家人”等言论,试图利诱副代表与HYBE合作。他们以“合作就不会有问题”对副代表施加心理压力,迫使其在信息提供同意书上签字。次日,副代表的KakaoTalk内容被公之于众。这是严重的个人隐私及人权侵害。

近期,闵熙珍代表的法律代理人为提交控告状向龙山警察署确认,得知该文件撰写者本人(即副代表)已被排除在被告发人之外。

HYBE未考虑对话往来的前后文脉,恶意拼接剪辑,使其看起来仿佛初衷就是夺取经营权,并有意通过媒体大肆报道。闵熙珍代表的“这应该是私下闲聊”的发言,也是将与内容毫无关联的发言拼接剪辑而成。

💰 2. 关于金钱补偿

首先,闵熙珍代表在记者会上表明,20亿韩元是“激励金(Incentive)”,而非年薪。这是对ADOR成立后仅2年便实现335亿韩元营业利润的补偿。

如记者会所述,对激励金计算提出质疑,并非针对金额本身,而是针对激励金的决定标准及其决策过程的透明度。闵熙珍代表认为HYBE的激励金决定标准不明确,且对激励金计算过程的明确说明不足。

歪曲与此激励金相关的事实关系,并提及闵熙珍代表的年薪、激励金、股票补偿以模糊焦点,这只能被视为HYBE试图塑造闵熙珍代表受金钱欲望驱动的虚假框架。

🔎 3. 关于内部举报及审计过程

据悉,4月22日上午10点,朴智元代表回复了ADOR的内部举报邮件。同时,HYBE开始了审计,包括没收副代表笔记本电脑等。不仅如此,他们还同时发来要求闵代表辞职及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函。紧接着几小时后,接连出现新闻报道称HYBE已对ADOR经营层启动紧急审计权。并且,次日也如同实时直播般,接连出现因HYBE人身攻击性媒体活动而产生的报道。我们想反问HYBE:你们对闵熙珍代表的内部举报邮件作出了何种答复?

我们还想再问:究竟有哪家上市公司会将本应秘密进行的审计内容对外宣扬,甚至对未经确认的内容进行剪辑,如同实时直播般进行报道?更何况旗下厂牌所属艺人正面临回归。

此次审计权的启动,给正在NewJeans回归前日夜工作的闵熙珍代表及ADOR成员的业务推进造成了严重障碍。特别是,HYBE声称在收回旧笔记本电脑后会立即发放新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原有资料以确保业务无碍,但这并非事实。副代表们的笔记本电脑在甚至没有时间下载原有业务资料的情况下便被没收。没收过程亦不符合常理。

🤝 4. 关于HYBE承诺让其打造首个女团

HYBE早在“Plus Global Audition”时期,对外便将NewJeans宣称为闵熙珍女团、HYBE首个女团。这是NewJeans成员父母、当时ADOR所有任职员工均可作证的事实。最终,随着宫胁咲良、金采源的加入,LE SSERAFIM成为了HYBE首个女团。尽管HYBE未遵守“HYBE首个女团”的承诺已是事实,但HYBE仍毫无顾忌地进行虚假主张。当时,闵熙珍代表放弃股份并提出设立ADOR的请求,在设立时承受了各种争议,最终将NewJeans成员转移至ADOR并使其出道。

尽管存在关于NewJeans出道过程的这一真相,HYBE仍持续就已成事实撒谎,声称“因分割公司及转移合约,NewJeans的出道日程不可避免地与HYBE的意图无关地延迟了”,这一点令人慨叹。

📢 5. 关于要求不要宣传出道期NewJeans的部分

HYBE声称担心宫胁咲良加入SOURCE MUSIC的事实与NewJeans成员构成信息一同被曝光,但这不仅与事实不符,逻辑上也说不通。

完全无法解释,表明ADOR出道团队是“仅由新人组成的团队”与宫胁咲良加入SOURCE MUSIC有何关联,以及ADOR出道成员构成信息被曝光会产生何种问题。

HYBE辩称“因两个团队的出道时间点接连,导致彼此没有充足时间进行宣传,故设定了最短的宣传期间”,但实际上并无此类协议。当时,HYBE希望给市场造成LE SSERAFIM可能是闵熙珍女团的混淆,并据此要求ADOR不要宣传NewJeans,朴智元代表曾通过电话和SNS向闵熙珍代表露骨地提出请求。尽管这可通过朴智元代表与闵熙珍代表间的SNS对话记录证实,但HYBE却以无关的理由不断改口。

📄 6. 关于主张并非奴隶合约

闵熙珍代表并非否定竞业禁止条款本身的必要性。作为经营娱乐事业的公司代表,她很清楚在职期间及之后一定期间内禁止从事竞争业务这一点。但是,竞业禁止的对象业务和期限应当合理,而当前的股东间协议并非如此。

与4月25日的官方立场不同,HYBE于4月26日向所有媒体发布的反驳文,将未告知股东间协议的责任归咎于闵熙珍代表,并公开了部分内容进行反驳。

当前股东间协议的不合理性,首先在于闵熙珍代表只有在不再持有股票时才能从竞业禁止条款中获得自由,而试图解决这种不公正是任何人都认为理所当然的。HYBE在反驳文中称,去年12月曾回复“合约书中关于出售的条款存在解释差异,将消除解释模糊的条款”,但该内容在任何法律人士看来均无解释模糊之处,闵熙珍代表在获得HYBE同意处置所有股票之前,必须持续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尽管声称去年12月已回复将消除模糊条款,但直到今年3月中旬才收到包含该内容的修改建议。

🔄 7. 关于股东间协议相关的后续报道

在HYBE的反驳文之后,HYBE通过媒体确认的诸多后续报道中,充斥着关于股东间协议的臆测与歪曲。为纠正进一步的误解,特此告知。

关于卖出期权(Put Option),HYBE声称闵熙珍代表主张30倍,试图混淆当前的冲突源于金钱动机。但是,30倍是反映未来制作男团价值的内容,仅是变更存在诸多不合理因素的股东间协议过程中的提议之一,也并非谈判的优先事项。

此外,HYBE在去年3月签订股票买卖协议及股东间协议时,曾向闵熙珍代表额外承诺以股票期权形式给予ADOR 10%的股份。然而,根据法律咨询结果,得知股票期权依法无法授予作为主要股东的闵熙珍代表。此股票期权既非闵熙珍代表要求,也是HYBE主动提议的。闵熙珍代表无法消除HYBE存在欺诈的判断。这是“信任”问题。

HYBE声称曾提出解除竞业禁止义务的建议,但遭闵熙珍代表拒绝,这同样并非事实。HYBE提议需义务任职8年,并在离职后承担1年竞业禁止义务,卖出期权则根据该期间分阶段行使。但在股东间协议谈判过程中,发生了与ILLIT相关的争议,并持续至今。对于HYBE的提议,闵熙珍代表未曾传达相关立场。闵熙珍代表表明拒绝意向并非事实。

🙅‍♀️ 8. 关于巫师仅为普通熟人的事实

NewJeans的成功与ADOR在短时间内取得的惊人业绩,是基于合理的经营决策。此类主张似乎是HYBE为贬低和否定ADOR的成功而构建的框架。

ADOR的销售额和营业利润源于杜绝不必要的支出、高效管理预算,同时致力于提升品牌形象以提高其价值。若真如他们所主张的那样可能实现,那为何闵熙珍代表和ADOR成员还要日夜努力工作呢?

本应引领K-POP的HYBE,不仅试图进行与议题无关、不值一驳的以个人诽谤为目的的框架构建,更在闵熙珍代表记者会前夕发布,实属可悲。

💔 9. 关于HYBE并不珍惜NewJeans的事实

在4月22日突然进行审计且审计结果尚未出炉的情况下,向媒体公布此事的是HYBE。在毫无具体依据的情况下,主张不可能的“经营权篡夺”等,甚至未尝试内部听取ADOR的立场,便在NewJeans回归前夕引爆此议题。

HYBE声称曾提议“不要提及艺人”。若认为将本可内部 quietly 解决的问题公之于众,攻击闵熙珍代表理事及ADOR不会影响NewJeans的品牌价值,那这是完全不懂厂牌管理的想法,是为掩盖自身经营错误判断的诡辩。

希望以上内容有助于消除进一步的臆测与误解。

闵熙珍代表于4月16日指出“HYBE对多厂牌体制的准备、理解及态度均不足”等多个事项,进行了内部举报。这是相信方时赫议长提出的“面对行业的不当与不合理,即使难以启齿,也要说出不同意见和看法”的指引而进行的直言,但却以“背信”的主张演变成了如今的极端局面。

现在以及未来,ADOR都将全力以赴支持NewJeans的活动。若HYBE真如其自身主张般希望保护IP,并且真正为股东利益着想,我们希望HYBE停止缺乏说服力的黑色宣传,展现出支持ADOR能完全专注于创作的常识性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