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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E 就闵熙珍代表发送的内部举报邮件作出回应
- 收件方:ADOR 闵熙珍代表理事
- 回应日期:2024年4月22日
- 事由:针对闵熙珍代表于2024年4月3日及16日发送的内部举报邮件的正式答复
🔗 HYBE 公开回应闵熙珍代表内部举报质询 “未进行‘专辑推货’”[全文]
首先,对于在 NewJeans 回归活动前夕、ADOR 本应集中全部力量确保成功的关键时期,贵方于4月3日及16日两次以长篇质询书提出单方面主张,我方深表遗憾。特别是4月16日的质询书,提出了与 NewJeans 无关且并非事实的、关于 HYBE 经营的质疑。此类行为虽包装成维护 NewJeans 利益,实则似乎源于闵代表个人的隐藏意图或动机。HYBE 在准备本次答复过程中,基于所掌握的诸多事实,确信尽早阐明 HYBE 的立场是保护 NewJeans 宝贵价值的最佳方式,故答复如下。
⚖️ 核心争议点回应
1. 关于“专辑推货”指控
HYBE 并未进行所谓“专辑推货”行为。
“HYBE 旗下厂牌不进行专辑推货。这已是 HYBE 多次向 ADOR 方面答复的内容,且在 HYBE 朴智元代表理事与闵代表的 SNS 对话记录中亦多次提及。”
尽管如此,闵代表在 SEVENTEEN、TOMORROW X TOGETHER、ENHYPEN、LE SSERAFIM、&TEAM、ILLIT、IVE、RIIZE 等众多内外艺人专辑销量公布后,仍持续提出“是否进行了推货或囤货”等无端质疑。特别是针对 ILLIT 近期的专辑销量,ADOR 的 L00 副总裁(副代表)近期在与外部分析师会面时,也持续提出“ILLIT 的初动销量看起来像推货,不觉得可疑吗?”等疑问。即使分析师们回复称情况似乎并非如此,其本人仍反复重申该主张。
闵代表为使其主张正当化,甚至声称“HYBE 曾向 NewJeans 提议推货”。然而,这仅是私下非正式对话的一部分。如前所述,HYBE 已多次正式说明“不存在推货”,且实际运营中秉持“不为初动销量竞争而进行推货”的明确原则。
为回应本次提出的问题,HYBE 对去年销售的所有专辑是否包含通过推货产生的退货等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确认内容透明共享:
- 2023年,HYBE 艺人共发行17张新专辑,总销量为4360万张(含旧版约1000万张)。
- 调查发现,过去有2张专辑分别产生7万张退货,共计14万张,占总销量的0.32%。
- 2023年专辑销量波动较大。鉴于当时专辑销售势头良好,存在上调的需求预测,但市场环境变化导致需求预测误差较以往增大。在此过程中,因实务人员同意了合同中未载明的退货条件,导致上述两起退货发生。
- 在确认相关退货交易事实后,公司立即加强内部控制,杜绝了任何违反原则的口头退货协商,此后确认未再发生新增退货。
ADOR 在 NewJeans 第二张迷你专辑《Get Up》发行时,亦因看好市场形势,计划制作350万张专辑,但目前公司仍有高达161万张库存。由此可见,行业景气度的波动与需求预测的不可测性,是娱乐产业中无论如何努力也难以完全避免的。
闵代表在发送给我方的立场中将“推货”定义为:
“为人为膨胀发行首周销量(即‘初动销量’),利用流通公司或海外子公司下大额订单,或仓促举办粉丝活动以虚增销量的不当行为。”
然而,根据此定义,NewJeans 第二张迷你专辑《Get Up》的销售活动恰恰符合“推货”特征:
- 日本流通公司 UMJ 最初对购买超过9万张该专辑面露难色,但经 ADOR 参与的协商后,追加了6万张,最终向 UMJ 销售了总计15万张,这属于 ADOR 的大额订单。因该订单,目前流通公司积压库存达11万张。
- 此外,为消化部分增加的货量,ADOR 于2023年8月20日额外举办了 NewJeans 全体成员参与的粉丝签名会,这属于仓促举办的粉丝活动。
此类活动属于营业促销行为。主张 NewJeans 进行便是正当,其他艺人进行便是“推货”,毫无说服力。
HYBE 反而对贵方在未进行恰当核实的情况下,轻易提出易引人误解的“专辑推货”议题的行为与意图,表示严重担忧。若真认为 HYBE 内部存在推货且是 K-Pop 市场的重大问题,理应先对事实关系进行充分确认。
2. 关于与 UMG 的合约
与 UMG 的合约是经过长期艰难的战略谈判后取得的宝贵成果,旨在最大化 HYBE、旗下艺人、Weverse 等共同体的利益。 UMG 认可了以 BTS 为首,包括 HYBE 韩国旗下厂牌艺人、HYBE JAPAN 旗下厂牌艺人、HYBE AMERICA 旗下 BMLG、QC Media 等艺人及其庞大音乐目录所代表的地位。相信贵方也清楚,此合约达成的费率水平,绝非单个厂牌级别的流通量所能谈判获得的。
通过此次合约,HYBE 的韩国、日本、美国厂牌将获得大幅的流通手续费减免效益。ADOR 同样将从2024年发行的专辑及音源销售额中,立即享受到此项流通手续费减免的优惠。预计通过此合约,ADOR 今年的流通手续费减免额将接近相关销售额的5%,预期带来显著的收益性改善。
尽管如此,闵代表仍主张此次合约使 NewJeans 失去了未来支付更低流通手续费率的机会。但其依据仅是“以尚未实现的 NewJeans 未来价值与未来谈判力为前提,声称 NewJeans 失去了与海外流通公司协商更优费率条件的机会”这一不合常理的主张。HYBE 好奇,单个厂牌层面如何能争取到比当前与 UMG 所签合约更有利的条件?此主张的依据又是什么?
3. 关于厂牌运营高度化带来的效益
NewJeans 自出道前练习生时期起,便能与包括全球顶级运动品牌 000 总部 CEO 在内的管理层会面,并最终发展为模特选拔。 这正是在运营多厂牌的 HYBE 体系下,从 NewJeans 出道前便给予特别支持与投资才得以实现的。这正是厂牌运营高度化的成果。
在 NewJeans 出道时,中国内韩国艺人活动受到严格限制的背景下,HYBE 仍促成了在中国最大音源网站内为 NewJeans 进行的特别出道宣传。这也是 HYBE 所拥有的多厂牌系统成果完全由 NewJeans 独享的案例。此外,出道仅一年的 NewJeans 能够登上2023年8月 Lollapalooza 芝加哥舞台,同样得益于 HYBE 多厂牌运营能力的支持。在实际舞台准备中,公司亦投入了演唱会制作工作室的核心骨干,全力支持 NewJeans 打造最佳舞台。除此之外,在制作迷你二辑时,管理层团队积极协助采购流程,最终节省了100亿韩元成本,并转化为 ADOR 营业利润的增长。
由此可见,闵代表在坐享多厂牌体制带来的实际利益与效率的同时,却贬低共事的同事,请停止这种矛盾且双标的态度。
闵代表就 SOURCE MUSIC 艺人与奢侈品牌签约一事单方面主张:
“(该签约)利用了在 NewJeans 成员大使合约过程中获悉的人脉网络进行营业,因此应事先获得 ADOR 的谅解。”
然而,该品牌与 SOURCE MUSIC 之间的合约,契机是艺人出席了该品牌的时装秀,由此形成友好关系并自然发展为合约。此外,在该品牌与 NewJeans 成员 Hyein 签约成为全球大使之前,BTS 成员 j-hope 早已担任其大使,更早之前 BTS 更是作为团体首位全球大使进行活动。若依此逻辑,ADOR 在与该品牌签约前,也应向已签约大使的 Big Hit Music(j-hope/BTS)寻求谅解。
更重要的是,厂牌对母公司新业务的战略决策提出质疑,令人难以理解。企业的新业务是基于中长期增长战略推进的。众多成长型企业都在为未来进行投资,HYBE 也不例外。今日的 HYBE 正是不断为未来制定战略并进行投资的结果。ADOR 与 NewJeans 同样是这一增长战略与投资的产物。在未能准确了解业务具体内容、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情况下,随意指责为长期投资与成果所做的决策,实属不当。
4. 关于共享服务(Shared Service)
共享服务正在无差别地为各厂牌提供服务。 贵方对发布 UMG 合作伙伴关系新闻稿的日期与 NewJeans 东京巨蛋粉丝见面会新闻稿日期重合提出质疑。与海外合作伙伴的新闻稿发布,是考虑时差、市场法规等双方多种情况后,事先协调并执行的国际约定。仅该日当天便发布了9篇新闻稿。这意味着还有其他厂牌、其他艺人的7篇新闻稿。然而,没有任何其他厂牌像闵代表那样,提出“为了贬低我们厂牌的成果,故意在同一天发布重要资料”这种荒唐的主张。
公司传播组织在过去一年间,仅 NewJeans 就撰写并发布了273篇新闻稿。即使与拥有8支团队(团体及个人,以 BTS 为首)活动、发布659篇新闻稿的 Big Hit Music,以及拥有 SEVENTEEN 等4支团队活动、发布365篇新闻稿的 PLEDIS Entertainment 相比,也绝难主张“唯独疏忽了 NewJeans 的公关”。公司公关对所有厂牌和艺人均一视同仁,竭尽全力进行宣传。
关于 IR/新闻稿中未提及 NewJeans 增长势头的主张,也源于闵代表一味强调 ADOR 业绩的固执。业绩信息应基于数字均衡提供。当然,NewJeans 与 ADOR 取得了显著增长,但 BTS 和 SEVENTEEN 等团队贡献了远高于 NewJeans 的销售额,这也是不争的事实。若按闵代表的标准,本应更大幅度地提及这些团体。尽管如此,闵代表仍无理地提出单向修改要求,公司公关最终也部分采纳了贵方的主张。
公司法务组织在2023年共计为 ADOR 审查了655份合同及咨询案件。同期,Big Hit Music 处理了888件,PLEDIS Entertainment 处理了770件。由此可见,为 ADOR 提供的法务组织服务绝非少数。此外,对于 ADOR,除针对艺人的常规恶意留言起诉等业务外,公司还非常积极地支持了对针对闵代表个人的恶意留言者的起诉、其他各种名誉损害诉讼、以及对媒体等的更正请求等业务。HYBE 内部没有任何厂牌,包括个人事务在内,曾获得如此全面的法务组织支持。
行业动向报告是除音源榜单位次等定量指标外,收集分析消费者的主观反应与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的内部文件。并非代表 HYBE 对艺人立场或评价的资料。 如何接受和利用此报告也完全取决于各厂牌的自主权。正因其性质如此,报告中可能包含多种多样意见,有时也会毫无保留地包含改进点,这正是此报告存在的意义。若必须永远是满篇赞美的分析报告才能满意,试问此类分析资料对 ADOR 的发展有何助益?尽管如此,自去年初闵代表要求“不要对(NewJeans 的)内容(音乐、表演、MV 等)进行评论(评价)”后,报告中便未再包含对 NewJeans 的定性评价内容。此后,闵代表再次要求完全删除关于 NewJeans 的内容,因此之后便一概未将其纳入动向汇总或定性评价中。
5. 关于伦理性质疑等
对 ILLIT 相似性争议的主张,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对于在娱乐领域被视为专家的闵代表,依据网络帖子主张抄袭,我方表示遗憾。
尽管如此,在回应贵方提出的议题前,公司已审查了 BELIFT LAB 制作的所有内部文件,确认绝无模仿 NewJeans 的意图。贵方的主张大多以网络上有提及相似性的意见为依据。但相似性不能仅凭网络上的质疑而成立。若依此视角,NewJeans 的《Cookie》歌词争议或刀削面相关争议也可被主张为事实。网络虽可自由传播无数言论,但并非所有言论都担保事实,相信闵代表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
公司甚至未曾考虑过以提及或比较 NewJeans 为手段的营销活动。查阅 ILLIT 出道过程中公司发布的新闻稿,即可迅速确认,不仅未利用 NewJeans,也未利用任何其他前辈艺人的名字进行 ILLIT 的营销。此类与前辈艺人的比较营销,在 HYBE 内部近乎一种禁忌。
在 HYBE 公关史上,打破此禁忌的案例仅有一次。正是 ADOR。 2023年3月,当 NewJeans 《Ditto》创下 Melon 日榜累计最多一位记录时,ADOR 的申00 副总裁强烈要求 HYBE 公关在新闻稿中明确写入“超越 BTS 的大记录”这一比较语句。尽管实务人员屡次劝阻和说服,甚至演变为极为难看的争吵,ADOR 仍坚持要求反映该语句,最终新闻稿中包含了“超越了 BTS 的热门歌曲《Dynamite》(75次)的记录”的表述。此后,以此为题的文章(NewJeans 超越 BTS)被大量刊登。
尽管如此,闵代表仍反复主张 HYBE 模仿 NewJeans 并利用其话题性。公司反而想反问闵代表。闵代表近期曾毫不讳言:
“RIIZE 也是,&TEAM 也是,ILLIT 也全都在抄袭 NewJeans。”
难道 ADOR 真的认为在 NewJeans 之后出道的所有新人都是 NewJeans 的仿制品吗?此外,闵代表在加入 HYBE 后,曾多次向周围人表示“BTS 也是模仿我而打造的团队”。实在好奇是否真的相信此事,且至今信念未改。
近期,闵代表的亲信 L00 副总裁在深夜致电某媒体编辑局长,对一篇题为“新人女团 ILLIT 超越了 NewJeans 的成果”的文章提出抗议,HYBE 宣传室为此进行了善后处理。更有甚者,闵代表方面不仅对新闻稿,甚至对基于 ILLIT 与 NewJeans 客观成绩数据撰写的采访报道也提出质疑,反复要求公关修改标题和文章。
一方面要求不惜打破内部禁忌也要宣传 NewJeans 的成果,另一方面却对超越 NewJeans 的、基于数据的媒体自主采访报道采取突发行动并加以质疑,这既缺乏一致性,也超出了常识范畴。
🔍 对闵代表其他主张的澄清
关于与 SOURCE MUSIC 的分离过程
闵代表基于其特有的扭曲解读机制,对此过程也提出了错误主张。 NewJeans 未能成为 HYBE 第一个女团,并非因为 HYBE 未遵守承诺。当时,闵代表要求由自己全权负责打造团队,并强烈主张要在自己独立的厂牌下出道。HYBE 尊重闵代表的意见,不顾 SOURCE MUSIC 的反对,将这些成员转移至 ADOR,并提供了高达160亿韩元的巨额资金,以便闵代表以其希望的方式让 NewJeans 出道。在此过程中,因公司分割及合同转移,NewJeans 的出道日程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延迟,这与 HYBE 的意图无关。
甚至闵代表本人也曾透露过这一过程。在2022年3月24日刊登的某媒体采访中,闵代表表示女团项目在其计划下进行,并亲自预告2022年第三季度为启动时间点。其回答道:
“仓促进行出道只会给年幼的成员们带来巨大负担。因为不想让所有人着急,所以将合理的时期——2022年第三季度定为启动时间点。”
此外,该采访刊登于 LE SSERAFIM 出道(2022年5月2日)两个月前,可见闵代表已有充足的时间对新女团进行宣传。
由此可见,闵代表关于与 SOURCE MUSIC 分离过程的主张,与那些深知 SOURCE MUSIC 和 HYBE 为 ADOR 的成功提供了何等全力支持与让步的成员们的认知大相径庭。
⚠️ 严正立场与最终警告
公司就闵代表发送的邮件作出如上答复,并传达如下强烈遗憾之意:
首先,我方质疑贵方将本可通过内部沟通充分解决的事项汇总,以仿佛 HYBE 多厂牌体制存在严重问题般的抗议性邮件发送而来的意图。
鉴于正值 NewJeans 回归新专辑及东京巨蛋演出前夕的关键时期,公司认为保护 NewJeans 的知识产权是最重要的价值,因此对于闵代表本次的主张,仍希望将其视为又一次的胡搅蛮缠、强词夺理,并予以诚恳答复和应对。然而,有迹象表明闵代表的问题提出,是在 ADOR 管理层意图夺取厂牌经营权这一目标下,作为正式手段进行的;且闵代表的业务执行及决策方式存在作为正常经营者的严重缺陷,这一点正持续被进一步确认。对此,公司认为必须采取果断措施。
实际上,闵代表不断挑剔 HYBE 的问题、制造事端、吐露不满,展现了其为夺取 ADOR 经营权而积累借口的行径。
在享受了由 SOURCE MUSIC 选拔的练习生经 HYBE T&D 培训后,获得资本与人才支持成立公司的红利,并为艺人的成功活动获得大量支持的情况下,却一再提出超越常识的要求,并在要求得到满足后,又提出新的不满。
在报酬问题上亦不例外。尽管 ADOR 成立时已有约定的报酬条件,闵代表在 NewJeans 出道后仍要求追加报酬。HYBE 经深思熟虑,向闵代表等人出售了20%的股份,从而建立了 ADOR 管理层可持有公司股份并运营的结构,并授予看涨期权以提供额外报酬。在已获得 HYBE 全体成员中最高水平报酬保障的情况下,闵代表不仅持续提出追加报酬要求,更在上月进行的绩效协商中,毫无根据地声称“若不支付 HYBE 代表理事绩效奖金的三倍,则绝不接受”,甚至口出难以转述的污言秽语与近乎诅咒的恶言。
一方面持续提出无理报酬要求施压 HYBE,另一方面,包括闵代表在内的 ADOR 管理层,不顾大股东 HYBE 的意愿,持续研究和探讨如何促使 HYBE 出售所持 ADOR 股份、以及如何募集外部投资者。这清楚地表明了少数股东意图暗中夺取大股东经营权的意图与执行意志。对外暗中进行此类活动,对内则突然发送强词夺理的质疑邮件,公司不得不怀疑其居心叵测。
公司再次对贵方提出与事实不符的单方面主张深表遗憾,并告知:对于图谋非法夺取经营权的行为,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措施。
📌 证据来源
- HYBE 公开回应闵熙珍代表内部举报质询 “未进行‘专辑推货’”: 原始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