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链接:音协,就闵熙珍股东间协议·出售选择权胜诉发表呼吁文“K-POP产业根基动摇” [全文]

社团法人韩国音乐内容协会(以下简称“音协”)就HYBE与闵熙珍前代表之间的一审判决,作为致力于K-POP产业发展与振兴的团体,表示深切的忧虑

当今备受全球瞩目与赞誉的K-娱乐产业,是在资本投资者与能力贡献者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没有投资,才能难以绽放;而没有能力贡献的投资,也无法具有意义。因为无论规模大小,这都是必不可少的合作关系。

K-POP产业的核心在于,在成功无法保证的初期阶段,由企划公司承担巨大的先期投资与风险,作为回报,之后实现的成果在合同与信任关系中共同分享的结构。这一结构一旦动摇,产业的可持续性也必将受到严重影响。

就此而言,我们对本次判决书中的内容表示担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关于“信赖关系破裂”的判断标准与业界认知存在巨大差异;将本质且必要的信赖关系破裂行为看得过于狭隘;反之,将判断标准设定得过高,导致在业界可能被视为“抢人”的行为,有很大可能被解读为正当的经营行为或被视为无需承担实质责任的行为。

我们不得不质疑,在代表理事的履职过程中,商法所要求的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能否与抢人行为共存?因为合同秩序与投资环境的稳定性正从根本上被否定,K-POP产业立足的根基正在动摇。

或许所有产业皆如此,但K-POP产业更是基于信任运营。在基于信任运营的K-POP产业中,如果子公司代表或核心管理层动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剥离成功的艺人IP并寻求独立建立新公司,这必将对产业整体的治理结构稳定性与投资可预测性造成重大打击。此类行为将导致产业内投资萎缩,进而可能损害中小企划公司、新人培养以及产业现场的所有从业者。如果这种行为被容忍,试问哪位投资者还愿意承担长期的不确定性,为培养新人歌手或设立新厂牌投入资本?资本枯竭时,最先动摇的将是中小企划公司、新人培养以及现场无数的从业者。

音协认为,此问题不仅仅是K-POP产业的问题。在所有基于合同运营的内容及知识产权产业的生态中,对核心人才的利益冲突与信任破坏容忍到何种程度,是左右整个市场规范的问题。一旦形成的先例,将超越个别事件,影响产业整体的交易惯例与投资判断。

抢人行为并非单纯的合同纠纷,而是从根本上摧毁产业信任的致命行为,是根本性地破坏长期先期投资结构的行为。

音协强烈请求,在上诉审等后续法律程序中,能够综合考虑此案对K-POP产业乃至所有知识产权产业的影响。特别是,期待在基于投资者与制作者信任成长起来的K-POP产业中,“信赖关系破裂”的含义,以及为防止管理层忠实义务与利益冲突义务流于形式,能够形成更明确、更均衡的标准。同时,音协为阻止可能动摇大韩民国K-POP产业根基的抢人及类似行为的扩散,将尽一切努力确立行业秩序、保护制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