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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BE – 闵熙珍股东间合约解除确认诉讼 & 股票买卖价款请求诉讼结案日
⚖️ HYBE – 闵熙珍 股东间合约解除确认诉讼 & 股票买卖价款请求诉讼 最后辩论期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31民事部于15日上午,进行了HYBE针对闵熙珍前ADOR代表等人提起的股东间合约解除确认诉讼,以及闵熙珍前代表方针对HYBE提起的出售选择权行使资金请求诉讼的最后辩论期。
📌 案件概要
- 裁判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部(部长法官 南仁洙)
- 日期:2026年1月15日上午,最后辩论期
- 进行方式:双方最后辩论及宣告辩论终结
- 核心争议点:
- 股东间协议解除事由(信赖关系破裂及渎职行为)是否存在
- 闵熙珍方是否试图及实际执行夺取ADOR经营权
- 出售选择权行使的有效性及约260亿韩元支付义务
📌 原告(HYBE)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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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赖关系的完全崩溃 HYBE方主张,作为股东间协议核心的大股东之间的信赖,因被告方的行为已完全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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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全力支持但仍遭背叛 主张称,HYBE为尚未出道的NewJeans提供了210亿韩元的支援,并借出个人资金37亿韩元等,给予了全力支持,但被告方仍探索并试图执行独立支配ADOR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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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合作及解约的正当性 HYBE强调,“与破坏信赖关系并故意造成损害的相对方无法合作”,并主张KakaoTalk等对话已非单纯想象,而是进入了实际执行阶段,因此解约是正当的。
📌 被告(闵熙珍)方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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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本质的界定 闵熙珍方将此次诉讼的本质界定为“原告剔除眼中钉、驯服厂牌的行为”。主张大型企业“动用个人难以承受的集中攻势来杀一儆百”,在没有实质违法行为的情况下,通过无理的诉讼进行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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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证据的虚构性(讲故事) 对原告(HYBE)提出的证据进行强烈批评,称“原告至今仍在改编长达数年的KakaoTalk对话,拼凑完成故事”。接着指出,“原告彻底搜查了被告闵熙珍,但投资提案书等证据无处可寻”,反驳称HYBE的主张不过是“拼凑碎片化言论来主张违反股东间协议”的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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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认夺取经营权嫌疑 闵熙珍前代表断言称:“既未持有能夺取ADOR的股份,也未曾会见收购ADOR股份的投资者”。坚持立场称,原告主张的夺取经营权尝试并无实质内容,不过是犯罪化“仅在KakaoTalk对话中发生的想象”的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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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意与请愿书 回顾去年假处分诉讼时,尽管审理期短,NewJeans成员、父母及职员们仍提交了请愿书的事实。辩护人团将此称为“惊人的经历”,并强调在“不得不看国内最大娱乐公司HYBE脸色的情况下”,成员们仍站出来,是“被告闵熙珍期间真诚地为ADOR和NewJeans工作”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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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辩论要点 被告方呼吁裁判部“不要被原告嘲弄、改编私人对话的‘讲故事’所迷惑,请理性、客观地审视这个主要由‘言论’构成的案件”,以此结束辩论。
📌 后续日程
- 宣判日期:2026年2月12日上午1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