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西部地方法院第12民事部于9日下午4时举行了Belift Lab针对前ADOR代表闵熙珍提出的20亿韩元损害赔偿请求诉讼的第五次辩论期。

📌 案件概要

  • 案件编号
    • – 本诉: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 2024가합34439
    • – 反诉: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 2025가합532
  • 裁判部: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民事合议12部 (部长法官 金珍英)
  • 日期: 2026年1月9日下午4时,第5次辩论期
  • 进行方式: 仅双方律师团出席,进行口头辩论
  • 核心争议点
    • – 闵熙珍在2024年4月记者会上的发言是否构成虚假事实陈述及诽谤
    • – 该发言是“意见表达”还是“事实陈述”
    • – 闵熙珍方面50亿韩元反诉请求的正当性

📌 Belift Lab 方面主张

Belift Lab方面维持了与之前辩论相同的主张。即,闵熙珍利用抄袭问题作为施压HYBE的手段,展开了有计划的舆论战,并选择了记者会这种传播力强的方式,使其违法性最大化。他们将KakaoTalk对话作为核心证据提出,并举出专辑订购量减少、广告取消、恶意评论扩散等具体损失案例。

📌 闵熙珍方面主张

1. 基本立场

闵熙珍方面坚持认为相关发言仅为意见表达,而非事实陈述,即便算作事实,也并非虚假事实。主张闵熙珍从未在任何地方断言“ILLIT抄袭了NewJeans”,相关发言是在应对HYBE非法监查的记者会过程中出现的,并无诽谤或损害名誉的意图。

2. 反驳原告主张

闵熙珍方面指出,Belift Lab的大部分主张仅停留在“摸索”、“意图”、“试图去做”等表述上,并未实际执行。KakaoTalk对话仅是言语交流,并无证据表明实际执行。对于调动父母的舆论战主张,也反驳称这不过是父母们在HYBE内部提出了意见。

3. “Copy”的含义

闵熙珍方面说明,“Copy”一词与“抄袭”不同。根据英英词典,它有“试图像别人一样行动”的含义,在韩语中相当于“模仿”、“效仿”。

4. 具体相似性依据

主张称,在选秀品牌化方式、核心编舞要点、首次公开场合亮相方式、造型、画报色调与构图、字体与CD设计等多个方面,除了ILLIT之外,没有其他案例模仿了NewJeans的成果。并补充道,虽然Belift Lab主张未参考企划案,但已查明其获取了该企划案的事实。

5. 事件本质

闵熙珍方向裁判部强调了两点。第一,Belift Lab将“以虚假事实陈述损害名誉”的案件,当作“著作权侵权案件”来处理,将举证责任转嫁给被告。第二,HYBE旗下多个厂牌提起巨额诉讼,全方位施压被告,构成猎巫格局。

📌 反诉相关事项

1. 反诉概要

闵熙珍于2024年11月针对Belift Lab及其代表金泰浩等人,提起了50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请求诉讼(反诉)。请求明细包括财产损失40亿韩元、精神赔偿费5亿韩元、其他非财产损失5亿韩元。

2. 提起反诉背景

闵熙珍表示:“金泰浩代表等人通过2024年6月10日的YouTube视频、10月7日的立场文等,散布了大量虚假事实”,“希望他们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 闵熙珍方面反诉论据

其逻辑是,既然ILLIT模仿了NewJeans的多项成果,导致NewJeans的成果及ADOR的经济价值下降,结果对闵熙珍个人的奖励金和经济利益造成了损害。闵熙珍方面表示“已通过反诉状证明了基本内容”。

4. Belift Lab 方面反驳

Belift Lab方面提出原告适格问题,认为对于ADOR的损害,为何由闵熙珍个人成为原告,其主张和证据不足。并指出,在本诉中主张是“以ADOR代表资格发言”,而在反诉中又主张“个人损害”,这是矛盾的。

📌 后续日程

  • 下次辩论期: 2026年3月27日下午4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