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YBE 诉 闵熙珍 股东协议解除确认诉讼 第5次辩论 & 股票买卖价款请求诉讼 第3次辩论日 闵熙珍当事人讯问


  • 案件名称:股东协议解除确认及约260亿韩元规模的股票买卖价款请求诉讼
  • 审判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部(审判长 南仁洙 部长法官)
  • 日期:2025年11月27日 下午3时 ~ (约进行5小时)
  • 主要当事人:原告(株式会社 HYBE),被告(闵熙珍 前 ADOR 代表理事)
  • 现场氛围及特别事项
    • 法庭攻防期间,HYBE方与闵前代表之间的神经战十分尖锐。当闵前代表打断HYBE方提问或情绪化地回应“是,是”时,HYBE方代理人发言称“这样不好”。
    • 对此,审判部首先制止了HYBE方代理人,并严重警告称“请勿情绪化反应。‘这样不好’之类的表达在审判中并不恰当”。随后也向闵前代表指出:“请仔细听问题,先以‘是/否/不知道’回答,再附加必要的说明。”

⚖️ 审判概要及法庭氛围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议31部(南仁洙部长法官)于27日下午,就HYBE针对闵熙珍前代表提起的股东协议解除确认诉讼,以及闵前代表针对HYBE提起的关于行使看跌期权(股票买入请求权)的股票买卖价款请求诉讼,进行了辩论日。当日,闵熙珍前代表亲自出席,接受了约5小时的当事人讯问(本人讯问)。

🔍 原告(HYBE)方讯问内容

  • 看跌期权倍数上调的金额规模:HYBE方指出闵前代表要求将看跌期权倍数从原有的13倍上调至30倍,并追问“是否知道上调至30倍后金额将达到1370亿韩元”,主张其追求过度私利。
  • 经营权夺取尝试(项目1945):提交了由ADOR副代表撰写的“项目1945”文件,以及此前一个月两人讨论寻找管理层弱点及离间策略的KakaoTalk对话,指出这是有计划地试图夺取经营权及谋求独立。
  • 独断行为矛盾之指摘:施压称,主张副代表处于需向闵前代表逐一汇报的位置却独自撰写文件,此说法前后矛盾。

💬 被告(闵熙珍)方证言及主张

1. 入职HYBE背景:“执意邀请与父母通话”

  • 执意邀请与信息源:闵前代表透露,“2018年12月31日从SM离职后,仅过了两天,房时爀议长便亲自联系了我”。房议长表示“通过SM内部信息源提前得知了离职事实”,令闵前代表感到惊讶,她对此作证称“那几乎是跪求级别的、极其强烈的邀请”。
  • 与父母通话的真相:在饭局中,父母打电话给闵前代表通话时,房时爀议长表示想亲自与其父母通话,接过电话进行了交谈。房议长在通话中说服道:“会让令爱尽情做想做的事。会提供无限支持。非常希望您能来HYBE。”
  • 提及GLAM失败:房议长提及过去女团“GLAM”的失败,反复请求道:“和소성진代表之前因为GLAM搞砸得很严重。对女团再挑战没有信心,所以非常需要闵熙珍女士的帮助。”
  • 选择HYBE的理由:当时虽也有Kakao娱乐等其他公司的诸多提议,但因房议长“压倒性的邀请”和全力支持的承诺,选择了加入HYBE。

2. 制作过程的冲突:“对소성진的不信任与强推Billie Eilish”

闵熙珍前代表陈述道:“入职前,房议长评价说‘收购SOURCE MUSIC是因为其管理能力,而非制作能力。소성진代表的制作能力不足’。尽管如此,他却坚持‘房时爀-소성진-闵熙珍’三方合作。我虽然强调‘有练习生’,但实际上在连练习生一次都没见过的状态下就被强迫合作。我多次要求希望从我的厂牌开始。”

  • 招募宫胁咲良、金采源的意图:对于招募两位成员,她表示“似乎是考虑了市场性”,同时“HYBE似乎想利用我在娱乐圈的知名度。我不喜欢被误解为是我在制作,想澄清这一点”。
  • 音乐见解差异(Billie Eilish):房议长具体表示“想要Billie Eilish那样的Hyperpop风格”。但闵前代表考虑到当时练习生的特点和市场性,判断这不合适而反对,由此导致双方通过邮件等争执持续了一年。
  • 方向性迷失与样带驳回:之后,房议长虽然说过自己会负责音乐,但某天却说“不知道该做什么音乐。失去了方向性”。当闵前代表提交亲自整理的《Attention》、《Hurt》等样带时,房议长以“感觉有SM的残留痕迹”为由驳回。(她说明,此过程中撰写的企划书即是后来ILLIT抄袭争议时泄露的文件。)

3. 承诺违背与差别待遇:“流氓决定与蔑视”

  • 出道顺序推翻与“行李待遇”:从박지원前CEO处接到通知称“LE SSERAFIM必须先出道,所以闵熙珍团队转为SOURCE MUSIC的后续团队”。闵前代表表示“不满于孩子们像行李一样被搬来搬去”,当时向박前CEO强烈抗议称“这是让公司形象变得像流氓一样的决定”。박前CEO道歉称“这是房时爀·소성진的决定”。
  • 发送给房时爀的邮件:闵前代表透露,曾向房议长发邮件要求纠正,内容为“招我进来的理由是为了随心所欲地抄袭我吗?以为我在里面就什么都做不了吗?别小看我们”。
  • ILLIT抄袭与蔑视:ILLIT预告公开后,NewJeans成员父母联系闵前代表,告知“熟人们看到ILLIT照片以为是NewJeans,问‘为什么没有你家女儿’”。闵前代表主张其提出问题的正当性,意指“同一公司出现抄袭问题是对我们的蔑视”。
  • 宣传及广告遏制:主张“HYBE宣传团队没有好好宣传NewJeans的成绩,广告团队试图将找NewJeans的广告转给其他厂牌”。

4. 看跌期权及离职:“虽如地狱般,但为了NewJeans坚持下来”

  • 提前离职理由:承认存在劝阻称“只要再坚持一个季度到2025年,看跌期权价款就会变成3倍(约1000亿韩元以上),为什么现在要走”,以及施压称“这样走就等于放弃200亿”。
  • 含泪倾诉:闵前代表在法庭上流泪说道:“在HYBE那家公司如同地狱一般,是为了NewJeans才坚持下来的。”她强调道:“1000亿韩元既无感也不需要。精神痛苦太大,不得不离开。因钱的问题被贬低,感到冤枉和气愤。”
  • 要求30倍倍数的背景:闵前代表对要求看跌期权30倍的前提是“并非因为贪钱,而是因为惨痛的背叛感”。
    • “后来才知道竞业禁止条款(未经HYBE同意不得处分股票,持有时终身不得在同行业就业),意识到这是无法逃脱的奴隶合约。”
    • “要求30倍是对试图将我的人生作为抵押的他们的欺骗,以及在HYBE内部遭受的羞辱和阻碍的正当补偿心理。不是想赚钱,而是觉得必须让他们付出折磨我的代价。”
    • “是律师受全面委托后提议的,我连是否会变成1370亿韩元都没计算过。”

5. 股权结构与上市工具论:“房时爀指示‘以0%股权开始’”

  • 以0%股权开始:作证称ADOR成立时,房时爀议长亲口说“必须以100%的HYBE子公司开始,所以闵熙珍的股权必须是0%”。取而代之的是获得了股票期权,闵前代表对此主张称“房时爀议长招我进来,是为了吹胀HYBE的企业价值,并作为成功进行IPO(首次公开募股)的祭品”。她比喻道:“就像电视剧《你的口味》那样,将热门餐厅连锁化后抛弃核心人员的结构。”
  • 股票期权的目的:表示“股票期权也是打算分给员工们,所以即使变成废纸也无所谓”。
  • 股权出售限制:反驳贪婪说,称“连出售我的股权(18%)也需要获得HYBE的许可。再坚持3个月价款就会变成3倍,是因为太痛苦才放弃离开的”。

6. 对经营权夺取等各种嫌疑的反驳

  • 不可能夺取经营权论:反驳称“我只有18%的股权。未经HYBE许可,不可能夺取经营权。但无法理解为何要编造如此荒诞的小说”。接着诉冤称“如果说想放火烧公司,我就成了纵火犯吗?因为这种荒唐的事才闹到这里”。
  • 世界巡演计划与解除合约:针对NewJeans成员们宣布解除专属合约是其指示的主张,反驳道:“连NewJeans的世界巡演计划都制定好了,解除合约能有什么好处。静静待着也能拿到看跌期权,何必非要那样做呢?”
  • 指示Haenni出席国政监察说:批评指示说“具有侮辱性”,称“NewJeans成员们都很聪明,不会因为谁指使就行动”。表示“只是觉得Haenni一个人去可怜,想作为公司内部理事一起去帮帮她”。
  • 篡改报道(Dispatch):猛烈抨击该媒体是“连跟踪我都做过的、跟踪狂级别的黄色新闻媒体,且与HYBE勾结”。对于未回应的理由,表示“对连事实都不确认的地方进行回应才奇怪。只是采取了‘病默金’(不对对方做出反应)”。
  • 出演《You Quiz》的背景:强调是应对宣传控制的自主对策,称“公司阻止NewJeans宣传,无法再等待,我直接联系了作家,说‘出了状况’而出演的”。

7. 不服职场霸凌罚款

  • 解释:表明正对首尔雇佣劳动厅的罚款(300万韩元)提出不服。闵前代表主张:“确实说过那些话(‘饭桶’、‘傻愣’、‘傻瓜’、‘小学生’),但并非在短时间内反复说的。脏话也夹杂着自言自语,受害者A某是粉丝,是熟人介绍的关系,说过要轻松相处,但整体语境被忽视了。”

8. 解任的不当性

  • 无视业绩:在取得东京巨蛋粉丝见面会等罕见成绩后,未经事先通知,突袭式地被解任。
  • 毒丸条款合约:批评解任后收到的制作委托合约是“包含可随时解任的毒丸条款的、为期2个月的超短期合约,是为了折磨我的合约”。

📅 后续日程

  • 2025年12月18日:下次辩论日
  • 2026年1月15日:终结日
  • 2026年初:预计一审宣判

🔗 参考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