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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OR 于闵熙珍解任后提出有关 NewJeans 制作的不合理合约提案
- 事件日期:2024年8月27日 - 30日
- 关键方:闵熙珍(前 ADOR 代表理事)、ADOR 董事会、金周永(ADOR 新任代表理事)、HYBE
- 核心争议:单方面解任程序、不合理短期制作合约、疑似恶意舆论操控
⚖️ 事件概要
ADOR 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单方面解除了闵熙珍的代表理事职务,并任命金周永为新任代表理事。随后,ADOR 在未与闵熙珍协商的情况下,通过媒体宣布其将继续负责 NewJeans 的制作工作。28日,ADOR 董事会主席金周永向闵熙珍发送了一份名为“业务委托合同书”的提案,但其内容被闵熙珍方面指责为“单方面且不合理”。
闵熙珍方面主张:“(解任)是未经闵熙珍本人同意、单方面进行的决议。这是对股东间合同的重大违反。” “公司声称闵代表将继续负责 NewJeans 制作,但这同样是单方面通知,并未进行任何协商。”
📜 争议合约详情
1. 异常短暂的合约期
- 合约期限: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11月1日,总计仅 2个月零6天。
- 矛盾点:NewJeans 刚于2024年6月成功完成东京巨蛋粉丝见面会,并计划于2025年进行世界巡演。为筹备世界巡演的偶像团体制作工作,被认为不可能在两个月内完成。闵熙珍方面指出,这暴露了HYBE指派的ADOR董事会对核心业务缺乏理解。
2. 充斥单方解约权的霸王条款
合约中包含大量允许ADOR(实为HYBE)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的条款:
- 主观判断解约:若ADOR判断闵熙珍“业务执行能力明显不足”,可立即解约,且未规定任何客观依据或标准。
- 经营需要解约:若ADOR因经营情况难以维持合同,或ADOR代表理事根据公司需要判断,均可立即解约。
- 其他不合理条款:
- 与对外宣称的“经营与制作分离”相悖,合同规定即使作为制作人,若“经营业绩等被判断为明显低下”也可解约。
- 规定了“过于广泛的合规事项”。
- 合约期仅2个月,但竞业禁止期限却长达其 6倍(12个月)。
🎯 核心立场与指控
闵熙珍方面通过其代理律所和沟通咨询公司发表正式立场,指出:
- 单方面舆论操控:ADOR董事会关于闵熙珍将继续负责制作的媒体声明,是在未获其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发布的“单方面舆论操控”。
- 缺乏诚意与恶意诱导:发送如此不合理合约的行为,令人质疑HYBE/ADOR是否真心希望闵熙珍继续负责NewJeans制作。此举被视为有意诱导“制作人拒绝合约”,以便为后续的舆论攻击做铺垫。
- 要求与回应:ADOR董事会要求闵熙珍在8月30日前签署该合约。闵熙珍方面判断无法签署,并预先声明以防再次出现扭曲事实的报道。
🔗 相关链接
⚠️ 背景与现状
闵熙珍与HYBE就经营权争夺嫌疑存在尖锐对立。双方正在以业务背信、业务妨碍及诽谤等多项指控相互提起诉讼。此次合约提案事件,是双方在管理权争端之外,于具体业务执行层面爆发的新冲突点。
📌 证据来源
- 2024-08-27 闵熙珍官方立场报道 (每日经济,金昭妍 Star Today 记者): 原始链接